南无羌佛浅释邪恶见和错误知见(第十条——第十二条)

第十条,认法身是有形相体。我们的如来藏真心,即是指法身,这个法身是法报化三身之一,把法身形容成有形相、有大小、有顏色,或者有什么觉照清静、安乐快感,只要认为法身是一种有形相知味的体物,就是邪恶知见

第十一条,认依佛力做坏事无罪。认为依於自己修法的力量,已有十方诸佛菩萨的加持,自己做点坏事是没有罪的,因为佛菩萨会马上来把它消失掉。

第十二条,认断我执割断父母情怀。为了断掉我执,连父母亲的关係都不认了,或者自己要出家,父母伤心悲哭,而你照常不理睬父母的感受,还认为这是断掉我执的行为。其实这种忤逆不孝,叫做邪恶知见。断我执,恰恰要利益眾生关心眾生,把自我的利益放在第二位,而不是不顾父母的感情,把父母的关係一刀两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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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仅代表笔者的个人学佛知见,一切法义应以南无羌佛说法为准。

 
  • 本文由 常乐我净 发表于 3 3 月, 202121:38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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